第(3/3)页 可方品之五脏六腑已经被打得出血,人就剩了最后一口气儿半死不活地吊着,哪有那么快苏醒?强心针打下去,也不过是哆嗦了一下。 还要缓缓。 沈临风起身,问留在这里的衙役:“怎么样,他的身份调查清楚了吗?” 衙役点头:“听说是个没落官宦人家的子弟,姓方,名方品之,平日里喜欢坑蒙拐骗,诱拐良家妇女,在这条街上名声极臭。所以,适才很多人都在议论,怕不是被哪个仇家趁着夜半打了闷棍。” “案发时间呢?附近住户有没有目击者?” “前面有家磨豆腐的老头晚睡,说夜半的时候家里的狗倒是叫了几声。但是并未听到呼救声,也没有往心里去。” 沈临风蹙眉,有些疑惑:“方品之一身是伤,因为被重击导致致命。那他为什么不呼救呢?难道,这里并非案发现场?他是重伤之后,才移到这里来的?” 衙役抬手一指前面:“你看那儿,前面墙上好像溅上了一点血迹,但是看不到死者曾经经过的痕迹,不确定是不是他的。” 冷清欢因为蹲在地上,肚子有点难受,直起身走走,正好听到衙役的话,上前凑个热闹,见墙上果真有两滴血迹,还未完全干涸。看形状也的确像是溅落到上面的。 沈临风皱眉:“看死者倒下的方向,他应当是从街上拐进胡同里,或者就在那里遭遇了埋伏,血迹不应当溅到这里。假如,能证明这血迹是凶手的,倒是好办了,既可以说明这是第一案发现场,也好歹能算是一样罪证。” 这对于冷清欢而言,那是小菜一碟。 取出一点样本,用试剂做过检测,肯定地道:“血型不同,除非巧合,否则可以肯定,就是凶手留下的。” 凶手也受伤了? 方品之为什么不呼救? 对方分明可以采用更干脆利落的杀人方法,又为什么非要赤手空拳地与他对阵? 这胡同里有这么多住户,就不怕会惊动了别人吗? 正在猜测的时候,方平之那里终于有了一点动静,嘴里又溢出一大口血来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