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三章 坏事-《混在1275》
第(2/3)页
“打得好,这些狗贼,为鞑子做事,都该死。”听到精彩处,雉奴就会忍不住拍手称快,在她的头脑中只有最简单的是非观,站在鞑子那边的都是坏人!
海战同陆战不一样,一旦失败就是船覆人亡,跑都没处跑去,不过雉奴好像从来没为他担心过,更不会说出那些关心的话。这让姜宁更深刻地理解了那句叮嘱,“她本就不是个寻常的女子”。
不知不觉时间就这样过去了,大部分时候都是他在说,雉奴在听,直到后来无话可说时,姜才想起来要问上一句。
“你怎会来这里,侍制不是上大都了么?”
这个消息他是最近联系时才得到的,原就是本地的弟兄所通报,他自然会以为这里的所有人都知道,哪曾想雉奴一听之下猛得怔住了,随即脸上就变了颜色。
临安城里兴庆坊刘府内,璟娘早早地就起了身,这是由于要锻炼的缘故,几个月不间断地坚持下来,如今已经形成了习惯。
“管家已经探得了消息,确实有一家人将状子递到了临安府,因为事涉边臣,姜府在这边又没有主事的人,临安府那里就将状子压下了。之后台阁就发了难,指斥府衙有意庇护,其中定有弊情云云,要求将案子转到大理寺,朝廷还没做出回应,不知道到了哪一层。”
“那家人是何来历?”
伴着一阵舒缓的音乐,一身紧身黑衣的璟娘在垫子上做了一个伸展动作,一只脚盘着,另一只尽力地向上前方伸直,并且要在空中滞留一会儿,这个动作有些吃力,她的发际上微微现出了汗珠。
“问过了,是嘉兴府华亭县乌泥泾镇人,状中所说女子亦是本乡,七岁时被他家买去,有身契为凭,说是已经成了亲入了户藉。”
“喔?”
璟娘一怔,动作也慢了下来,若只是个仆役倒还好说,花点钱就能消灾,“民不举官不告”,按住这一头,消了诉讼,朝堂上没了口实自然也就会不了了之。可若是个正经娶回家的媳妇,事情就要复杂多了,说得轻一点是“窝藏逃人”,重一点就是“强抢有夫之妇”,那是权贵之家才能干的事,姜才显然还达不到这个高度。
“娘子无须心烦,虽是有了婚凭,其实这家人未必会有多稀罕那个女子,过了这么多年,早就以妻亡为由重娶了,如今这么做,无非是想诈些银钱罢了。”
“哪会如此简单,那家家境如何?”
听潮忙得不亦乐乎,老管家就低着头站在院子外,却不能进来,全靠她来回传话,还要抽空子照顾璟娘,这么一趟趟跑下来,出的汗只怕比璟娘还要多些。
“家里有十余亩水田,不是上等,也算得上一个殷实人家了,家中无人出仕,那女子的男人读书不成就从了商,在镇上开家布匹铺子,父母俱在,族中有个叔辈官至外路知县,此外便无出仕之人。”
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