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5章-《无忧王传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说完,田慧回身看着法官,问道:“主审法官。这条短信说明什么?说明我的当事人之所以会出现在警方设好的埋伏圈。完全是因为,那位薛警官的这条短信。”

    “而且我也特意的从我的当事人家中,开车试了下。到达事地。路上时间大约需要二十分钟。加上我的当事人出门的准备时间,三十分钟是一个很符合的时间。对此,最合理的解释,就是我的当事人在看到薛警官手机出的短信,然后就出门赶了过去。而很不巧,却进入了警方设计好的埋伏。成为了一个可怜的受害者!”

    “这也是我为什么要询问薛警官,是否知道我的当事人爱她的原因。主审法官、公诉人,以及在座的每位听众。请问,处在热恋中的男人,见到自己心爱的女人来的这样的一条短信,他的第一反应会是什么?”

    田慧扫视着法庭,清晰的问道。

    旁听席上几乎响起一致的会大声:“肯定要去了!”

    面对田慧的这一条反证。法官举着手里的文件。向公诉人示意了一下。一个女检\/察官就走过去,取了文件回到自己的座位,和其他两名同事看着。

    “法官。这份文件并没有出具人的印鉴。不应被采信!”中间的那位公诉人,马上提出了异议。

    “法官,我的主张,已经进行了举证。现在公诉人说不应采信。那么既然是公诉人主张的。那么就请公诉人去通信部门开具这样一条短信的证明吧。我期待你们带来盖有印鉴的证明!”田慧马上进行了反驳。

    法官想了下说:“这个可以由法庭向通信公司查证。辩论继续。”

    田慧接着说:“我刚才注意到。警方和公诉人都提到,是因为接到情报,说是有南方的犯罪团伙,要来本地和一个毒\/枭接头。然后由薛警官前去抓捕。”

    “是在捉住其中一名嫌犯的时候。在现场审讯,嫌犯告知是与‘齐祀’接触。至此,警方才做出的对我当事人的抓捕行动。”

    “也就是说。案件到事当日。我的当事人都是没有出现在警方视野的。而就算是在事当日。能指证我当事人的也仅只是一名嫌犯的现场询问供述。”


    第(3/3)页